六盘水住建通〔2018〕73号
各县(市、特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提示》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围绕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梳理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结合目前的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迅速及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按照《进一步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17〕449号)要求,于每月10日、25日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报我局风景名胜管理处。(联系电话:8220001;邮箱:1782193352@qq.com)。
2018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