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住建厅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住建部及省政府有关要求,我省于2017年2月22日开始停止受理物业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工作,二级升一级资质申报资料亦不再受理。
取消审批后,市住建局将重点做好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工作。一是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物业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信息公开及行业自律。
接省住建厅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住建部及省政府有关要求,我省于2017年2月22日开始停止受理物业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工作,二级升一级资质申报资料亦不再受理。
取消审批后,市住建局将重点做好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工作。一是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物业协会的行业引领作用,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行业信息公开及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