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住建通〔2018〕201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气象局最新气象预报,预计从20日午间至23日夜间,我市将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以22日至23日降水强度最大,雨量一般中到大雨,部分乡镇暴雨至大暴雨,本轮降水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较大,引发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0上午全省应对持续性强降水天气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六盘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六盘水住建通〔2018〕150)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大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各地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对基坑(槽)的开挖和支护、切坡等因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和老旧危楼的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的营地、工棚、仓库、老旧危楼要提前做好有效防范和搬迁,全力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三是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隐患,要按照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狠抓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制定本单位的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现险情能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