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住建通〔2018〕203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缴必缴。请你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12年9月以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情况进行清理,对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依法开展追缴工作。2018年7月5日前,将清理情况及及附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科。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路勇;联系电话:6807259)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住建通〔2018〕203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确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缴必缴。请你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12年9月以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情况进行清理,对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依法开展追缴工作。2018年7月5日前,将清理情况及及附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科。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路勇;联系电话:6807259)
(此件公开发布)